嘉庆十六年(1811)
十月十一日生于湖南湘乡县荷塘二十四都天子坪村白玉堂(今属双峰县荷叶镇),乳名宽一。
嘉庆廿一年(1816)
入家塾读书,由其父曾麟书教读《三字经》等。
道光十年(1830)
肄业于衡阳唐氏家塾,并与欧阳凝祉之女成婚。
道光十三年(1833)
先就读陈氏宗祠,旋应县试中秀才,入县学。
道光十四年(1834)
秋肄业于长沙岳麓书院,考取湖南乡试第36名举人。
十一月自家启程赴京参加翌年会试,途中与同乡刘蓉在长沙订交。
道光十八年(1838)
三月会试中第38名贡士。
四月中旬殿试取三甲第42名,赐同进士出身。
四月下旬朝考一等第三名,由道光皇帝“拔置第二名”,改庶吉士,入翰林院庶常馆深造。由会试总裁穆彰阿提议改名国藩。
道光廿四年(1844)
四月十六日由郭嵩焘引荐结识江忠源。
道光廿五年(1845)
九月廿四日升任翰林院侍讲学士。李鸿章以年家子投其门下受业。
道光廿七年(1847)
六月初二日升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
道光廿九年(1849)
正月廿二日升任礼部右侍郎。
道光三十年(1850)
三月应咸丰皇帝诏,奏荐吴廷栋、江忠源等五人。
咸丰元年(1851)
三月疏陈简练军实以裕国用。
四月上疏批评咸丰皇帝,语多激直,幸有军机大臣季昌芝等求情免于获罪。
咸丰二年(1852)
七月闻母丧,回籍奔丧。
十一月廿九日奉旨帮办湖南团练事务。
十二月十七日携弟国荃自家乡启程赴长沙治团练。
咸丰三年(1853)
六月会同骆秉章派罗泽南等率湘勇三千六百人赴援江西南昌。
八月移驻衡州练兵。
九月拟定营制、营规、饷章等,决心别树一帜练湘军。
十月设造船厂于衡州,筹建湘军水师。
十二月设造船分厂于湘潭,为出师东征作准备。
咸丰四年(1854)
正月廿八日从衡州出师东征,作《讨粤匪檄》动员各方人士参军参战。
三月初二日率湘军水陆各营占领湘北重镇岳州。
四月初二日湘军大败于靖港,国藩投水自杀被人救起。
四月初五日塔齐布、彭玉麟、杨载福部攻占湘潭。
七月湘军连克岳州、武昌、汉阳、田家镇。
十二月廿五日大败于南康,再次欲投水自尽,为罗泽南力劝作罢。
咸丰五年(1855)
七月廿三日调彭玉麟接替战死之萧捷三统领内湖水师。
九月补授兵部右侍郎。
咸丰六年(1856)
二月十八日周凤山军大败于樟树镇,南昌危急。
二月廿日坐镇南昌,调水陆各军护卫省城,并奏调罗泽南回援江西。
八月弟国荃募勇赴援江西,与周凤山部合攻吉安,由吉安知府黄冕供饷,称其军为吉字营。
咸丰七年(1857)
二月廿一日与弟国华、国荃回籍治父丧。
咸丰八年(1858)
三月湖北巡抚胡林翼奏请起复国藩,令其督军援浙。
六月初七日奉命从家乡启行援浙。
八月初八日弟国荃等军攻占吉安府。
十月初十日弟国华与李续宾战死于安徽三河镇。
十二月十一日李鸿章抵建昌,入曾国藩幕府,负责文案等事。
咸丰十年(1860)
四月廿一日奉旨署理两江总督加兵部尚书衔。
七月初七日补授两江总督,兼任钦差大臣督办江西军务。
咸丰十一年(1861)
五月初一日湘军攻占集贤关。
八月初一日湘军攻占安庆。
九月初二日弟国荃率军自安庆启行,围攻太平天国首都天京。
十月十八日奉旨督办江苏、安徽、江西、浙江四省军务,节制所属巡抚、提、镇等文武官员。
同治元年(1862)
三月初八日派李鸿章率淮军赴援上海。
五月初三日弟国荃率军进驻雨花台,发起围攻太平天国首都天京之势。
是年设安庆内械所制造船炮,开启洋务运动之先河。
同治三年(1864)
六月十六日弟国荃等部湘军攻占太平天国首都天京。
六月廿四日加赏太子太保衔,赐封一等侯爵,世袭罔替,赏戴双眼花翎;弟国荃赏加太子少保衔,赐封一等伯爵,赏戴双眼花翎。
七月亲自审讯李秀成、洲仁达、洪仁发等,并诛之于江宁。
同治四年(1865)
五月初三日谕令为钦差大臣赴山东一带督剿捻军。
五月初九日谕令督办直隶、山东、河南三省军务。
同治五年(1866)
是年与李鸿章等创办江南制造总局于上海,加快了洋务自强新政的步伐。
十一月初六日接奉回任两江总督谕旨;李鸿章以钦差大臣专办剿捻事宜。
同治六年(1867)
正月十九日正式接任两江总督、通商事务大臣关防。
五月初九日授体仁阁大学士,仍留两江总督任。
十二月初十日东捻军宣告失败。
十二月十二日以追剿捻军有功赏加骑都尉世职。
同治七年(1868)
四月廿四日改授武英殿大学士。
闰四月至上海查阅江南机器制造总局各项工程及视察江宁至上海间水陆各营。
六月廿八日西捻军被围于黄河、运河、徒驻河之间,宣告覆灭。
七月廿日奉旨调任直隶总督。
八月十三日江南制造总局造成的第一艘轮船驶抵江宁,国藩登船试航,取名“恬吉号”。
十一月初四日由江宁启行赴直隶总督任。
同治八年(1869)
五月廿一日奏请以湘军军制改造直隶练军。
七月初七日作《劝学篇示直隶士子》文,提出儒学分义理、考据、经济、辞章四科,唯义理为治学之根本。
九月核定直隶练军章程,以湘军军制全面取代绿营军制。
十月查勘直隶河工,校阅天津洋枪队。
同治九年(1870)
五月廿三日天津教案发生。
五月廿六日接奉查办天津教案谕旨。
六月初三日预立遗嘱数条付子纪泽、纪鸿。
六月初十日抵天津。
六月廿一日法国公使罗淑亚提出以天津地方官“三员论抵”等要求,国藩据理拒绝。
六月廿三日与崇厚会奏,请将张光藻、刘杰等送刑部论罪。
六月廿六日以身体不支为由,奏请另简大员来津协助查办教案。
八月初四日接奉廷寄,两江总督马新贻遇刺身亡,调国藩回任两江总督,李鸿章接任直隶总督。
十一月十七日奉旨充任通商事务大臣。
同治十年(1871)
正月十二日奏陈筹议海防、江防事宜。
七月初三日与李鸿章会衔奏派留学美国事宜。
八月十三日检阅江宁、扬州、清江浦、镇江、丹阳、常州、苏州和松江各军营。
十月初七日抵上海,查阅江南制造总局所属各厂。
同治十一年(1872)
正月廿三日即日起时发脚麻之症,舌蹇不能语。
二月初四日脚麻、舌蹇加重,当日晚卒于两江总督衙署。